根据今年8月28日《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要求,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8年11月起对银行卡POS机收单业务的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进行规范整治,包括违规获取特约商户经营信息、虚假承诺、虚增积分等。
2019年9月12日,央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支付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明确,要严把受理终端安全管理关。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和第三方支付机构不得为无牌支付机构提供受理终端。
“自2019年10月1日起,停止受理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新开立业务。”
“自2020年1月1日起,在特约商户和个人POS机具上暂停受理人民币银行卡网络支付业务。在此之前已签订协议并持有受理终端的客户,协议自2019年11月1日终止。”
“自2020年1月1日起,停止新安装POS机具受理银行卡网络支付业务和其他特约商户银行卡收单外包服务业务,同时停止办理已签约的存量POS机具的变更、注销和迁移。”
2019年12月24日起,中国人民银行开始实施《条码支付业务规范》《条码支付应用规范》等相关标准,要求自2019年12月24日起实施。央行表示,将要求银行、非银行POS机支付机构开展全面自查整改工作,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